為什么說版權是商標權的有力補充?
近日,有客戶聯系到我們,說自己經營的網店被起訴了,起訴的原因是被告侵權?!拔乙呀涀隽松虡俗粤?,而且拿到了商標注冊證,怎么會侵權呢?”經營服裝網店的宋女士對此感覺很郁悶,經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商標部查詢,宋女士確實取得了自己品牌在第25類商標上的商標權,但被起訴的點卻是侵犯了對方的著作權,為此她賠償了對方8500元,還不得不注銷商標。
無獨有偶,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,覺得擁有了商標權就夠了,但實際是這樣的嗎?
答案是否定的。
1、申請的機構不同。
商標是通過商標局進行申請。
版權是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登記申請的。
2、保護對象不同。
商標權保護的是經過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準注冊的商標。
版權保護的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的作品,而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的規定是以作品的完成為著作權產生的標志而不是發表時。
3、保護的期限不同。
商標的期限為10年,超過了10年需要申請續展。
版權的受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死后50年。
版權的優勢:
1、商標權保護的是特定類別下商品或服務的標志,一旦是特定的類別,別人與之相似也不行,讓他人產生混淆也不行,在注冊的類目中具有特別強的保護能力。版權對原創設計圖案的保護可能不及商標權的保護力度,但好在版權屬于登記制,是在先防御性注冊的法寶。
2、對于圖形商標而言,保護的是圖形自己,一旦完成版權登記,在未經授權的環境下,這個圖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領域,不受商標特定類別的約束。
版權與商標和專利的一大區別就是,具有在先權利。
按照我國《商標法》和《專利法》的相關規定,與他人在先權利(版權)相沖突的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
3、保護期限更長,無需續展根據《商標法》規定,十年續展一次,版權登記的保護期限更長,包括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,還不再收取續展任何費用。
商標+版權的模式,已經被越來越多的權利人采用,它們各有裨益,相輔相成,可以更完美的保護知識產權。
舉個例子,假如品牌logo在申請商標注冊后,沒有及時進行版權登記,就很有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進行版權搶注,因為商標申請時間長,版權搶注時間短,假如被別有用心的人,搶先一步拿到版權,還反告持有原商標的企業侵犯他的版權,得不償失。
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提醒您:版權登記是商標注冊的有力補充,尤其是圖形商標方面。如果您遇有商標注冊、版權登記、知識產權維權訴訟業務問題,都可以隨時致電我們,發思特將為您竭誠答疑解惑。
